石油储备库消防设计之库区布置
发布日期:2021-03-17
|
石油储备库库区布置的消防设计,包括总平面布置、消防车道、防火堤等方面,应符合《石油储备库设计规范》GB50737-2011第5章相关规定。
(1)总平面布置的防火间距。石油储备库内建筑物、构筑物之间的防火距离,应符合《石油储备库设计规范》GB50737-2011第5.1.2条规定,常见防火间距见表3。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罐区的防火距离是从油罐的罐外壁算起,与库址选择的安全距离起算点不同。另外,与其他专业规范不同,本规范对消防水池(罐)的间距有要求。
注:一个罐组油罐总容量不应大于60万立方米。油罐组内油罐之间的防火距离不应小于0.4D。两个油罐组相邻油罐之间的防火距离不应小于0.8D。油罐总容量大于240万立方米的石油储备库,应将储油区划分成多个油罐区,每个油罐区油罐总容量不应大于240万立方米。两个油罐区相邻油罐之间的防火距离不应小于1.0D。
(2)消防车道。石油储备库的消防车道设置严于其他规范,要求每个油罐组均应设环行消防道路,路面标高应高于防火堤外侧地面的设计标高且不宜小于0.5m。油罐区周边、油罐组之间的消防道路宽度分别不应小于11m、9m,其他不应小于6m,内边缘转弯半径不应小于12m,上方净空高度不应小于5m。其余要求与石油库规范基本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