剪力墙设计常见问题 第一部分
发布日期:2019-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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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抗震等级的问题。 纯剪力墙结构注明了抗震等级,所有构件抗震等级一致,无框架梁、框架柱时可不另注,但存在框架梁、框架柱时,需要注明框架梁、框架柱的抗震等级。而框架-抗震墙和框架-核心筒结构中,剪力墙和框架的抗震等级不一定相同,应分别注明,剪力墙之间的连梁或框梁抗震等级应同剪力墙,应特别注明。 计算模型中, 剪力墙之间的连梁按框架梁输入时,会造成该梁的抗震等级错误,应修改。剪力墙端柱按框架柱输入时, 也会造成该柱的抗震等级错误,也应调整,需要特别注意。 2、关于地下室外墙的钢筋构造。 见16G101-1P82,应注明顶板作为外墙的简支还是弹性嵌固支座, 设计说明中经常发现不注明,施工无法操作。
3、关于地下层剪力墙边缘构件的配筋。 《高规》12.2.1 -4条及《抗规》6.1.14-4条均有规定,地下室顶板作为上部结构的嵌固部位时,地下室与上部对应的剪力墙墙肢端部边缘构件的纵向钢筋截面面积不应小于地上一层对应的剪力墙墙肢边缘构件的纵向钢筋截面面积。 设计审查时经常发现,地下层剪力墙墙肢端部边缘构件的纵向钢筋截面面积小于地上一层对应的剪力墙墙肢边缘构件的纵向钢筋面积的情况,需引起注意。 4、关于端柱设计问题。 《抗规》6.4.5条:抗震墙两端和洞口两侧应设置边缘构件,边缘构件包括暗柱、端柱和翼墙,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⑴对于抗震墙结构,底层墙肢底截面的轴压比不大于表6.4.5-1规定的一、二、三级抗震墙及四级抗震墙,墙肢两端可设置构造边缘构件,构造边缘构件的范围可按图6.4.5-1采用,构造边缘构件的配筋除应满足受弯承载力要求外,并宜符合表6.4.5-2的要求。
⑵底层墙肢底截面的轴压比大于表6.4.5-1规定的一、二、三级抗震墙,以及部分框支抗震墙结构的抗震墙,应在底部加强部位及相邻的上一层设置约束边缘构件,在以上的其他部位可设置构造边缘构件。约束边缘构件沿墙肢的长度、配箍特征值、箍筋和纵向钢筋宜符合表6.4.5-3的要求。
《高规》7.2.16 剪力墙构造边缘构件的范围宜按图7.2.16中阴影部分采用,其最小配筋应满足表7.2.16的规定。 ⑶当端柱承受集中荷载时,其竖向钢筋、箍筋直径和间距应满足框架柱的相应要求。 通过以上规范条文规定发现,端柱纵筋、箍筋及轴压比既要满足剪力墙边缘构件的要求,也要满足框架柱的要求。当端柱在底部时,其箍筋间距应满足柱根箍筋加密区间距的要求。审查时经常发现端柱箍筋间距不满足要求的情况,应引起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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