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屋面天窗与相邻部位的防火距离

发布日期:2020-01-22

    在建筑设计中,经常会遇到由于设置中庭、采光窗等功能所形成的屋面天窗,通常采用胶片厚度不小于0.76mm的钢化夹层玻璃,为防止火灾蔓延,其侧窗(或百叶窗)与建筑相邻部位应留出相应的防火距离,有以下两种情形:

    情形一:当屋面天窗采用防火构造措施时,即屋面天窗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则侧窗(或百叶窗)4m范围内不应设置其他门窗洞口,如果4m范围内必须设置窗户,应采用固定的或火灾时能自动关闭的甲级防火窗,见“屋面天窗防火示意一”。

    情形二:当屋面天窗未采用防火构造措施时,侧窗(或百叶窗)与相邻部位的防火距离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第5.2.2条执行,即符合相邻建筑的防火间距要求,见“屋面天窗防火示意二”。